疲勞駕駛的時間怎么算
2025-01-08 22:58:01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因此,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者屬于疲勞駕駛。
疲勞駕駛的解釋是指駕駛人在長時間連續行車后,產生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的失調,而在客觀上出現駕駛技能下降的現象。疲勞后繼續駕駛車輛,會感到困倦瞌睡,四肢無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斷能力下降,甚至出現精神恍惚或瞬間記憶消失,出現動作遲誤或過早,操作停頓或修正時間不當等不安全因素。
如何緩解疲勞駕駛:
1、用清涼空氣或冷水刺激面部;
2、喝一杯熱茶或熱咖啡或吃、喝一些酸或辣的刺激事物;
3、停車到駕駛室外活動肢體,呼吸新鮮空氣,進行刺激,促使精神興奮;
4、收聽輕音樂或將音響適當調大,促使精神興奮;
5、作彎腰動作,進行深呼吸,使大腦盡快得到氧氣和血液補充,促使大腦興奮;
6、用雙手以適當的力度拍打頭部,疏通頭部經絡和血管,加快人體氣血循環,促進新陳代謝和大腦興奮。當然,以上方法只能是暫時的緩解疲勞駕駛,不能從根本上解除疲勞,唯有睡眠才是緩解疲勞和恢復清醒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李苑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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