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怎樣辦理保險理賠
【太平洋汽車網】發生交通事故后辦理保險理賠:保護好現場;酌清責任;及時報案;尋求定損;及時修車;開具事故證明;遞交單證;領取賠款;如果涉及車損并致人身傷亡事故的,除以上證明之外,還應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終結書等。
發生交通事故后辦理保險理賠方法具體如下:
1、保護好現場:發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應保護好事發第一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由交管部門進行事故的現場勘查。
2、酌清責任: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負不負責任,再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肯定負責任,不管責任大小,都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肯定不負責任,就不必向保險公司報案。因為這將決定您明年續保時能不能得到安返。當然,在較大事故中,是肯定要通知保險公司的。
3、及時報案:這時帶上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如果被扣就不用帶了);開上受損的車到您的保險公司;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協助保險理賠人員查檢出險車輛。
4、尋求定損:拿著《車輛出險登記表》去找理賠部定損人員,并確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定損后,會給您一張《定損單》,一定要留意:1、不要遺漏修理;2、注意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車時不夠用。如果在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夠用。如果在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車,您就不必管修理費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廠保證把您的車修好,若修不好保險公司得負責任。
5、及時修車:送車時要拿上《定損單》,把它和車一起交給修理廠。修理廠將按照《定損單》上所定項目修車。車修好后,您可以憑《提車單》支付修理費后把自己的車提回,同時索要加蓋修理廠公章的《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
6、開具事故證明:拿著對方車的修車發票和對方車主一起去交通隊結案,得到一張加蓋交通隊公章的《事故證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證件。
7、遞交單證:將準備好的《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事故證明》、《賠款結算單》到保險公司理賠部,就可以等著領賠款了。
8、領取賠款:大約在一星期之后您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公章,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款了。
9、如果涉及車損并致人身傷亡事故的,除以上證明之外,還應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終結書、縣級(含)以上醫院做出的傷者診斷證明、殘疾者的法醫評殘鑒定證明,死亡者死亡證明,搶救、治療費收據、工資收入證明、派出所蓋章的家庭情況證明及保險公司針對特殊情況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需要對保戶做特別提醒的是:請務必在事故結案工車輛修復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各種索賠單證交于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否則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在各項手續齊備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應在10天一次結案賠償。
最后對于酒后駕車、無證駕車、無有效駕駛證、檢驗不合格車輛、保險車輛托帶未保險車輛、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險人騙陪或故意行為等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黎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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