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后視鏡掛飾違規嗎
2025-01-10 10:52:05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立法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懸掛在前窗、后窗或側窗的飾物,有可能擋住駕駛員透過車前左右后視鏡、前窗中部后視鏡(需要透過后窗)觀看路況的視線,容易引起事故的發生。所以從立法角度看,掛飾物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條文中包含的“或者”字樣表明,交警既然避開“警告”而選擇“罰款”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那么執法必須承擔“說明理由”的義務,也就是為什么不“警告”而是罰款?因為當事人的行為是一種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既未提供證據予以證實,也沒有進行合理說明,那么其處罰行為將面臨被撤銷或變更的可能。(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鄒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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