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分類
2025-01-15 11:14:01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摩托車的分類方式有多種,按發動機工作方式不同,可分為二沖程和四沖程;按車輛類型不同,可為跨騎、彎梁和踏板,跨騎車又可細分出跑車、巡航太子車、街車;按車輪數量不同,又可分為兩輪、三輪、四輪摩托。其中三輪摩托車又分為正三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按照車輛的用途可分為運輸型、騎乘型和競賽型摩托車。
國際標準(ISO3833-1977)按速度和重量將摩托車分為兩類:兩用摩托車和摩托車。
我國摩托車的分類方法,大致上有兩種:一種是按排量和最高設計時速,分為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發動機工作容積不超過50毫升,最高設計時速不大于50公里。摩托車指發動機工作容積大于50毫升,最高設計時速超過50公里的兩輪或三輪摩托車。另一是按車輪的數量和位置,分為兩輪車、邊三輪車和正三輪車三類。
一般習慣上多按用途、結構和發動機型式和工作容積來分類。如僅將它作業城市內、短距離的代步工具,則選用時速不超過50公里,結構緊湊小巧的微型摩托車或輕便摩托車。需要經常往返城鄉之間,能二人騎乘,宜選用發動機工作容積125~250毫升的普通摩托車。如行駛的道路條件較差、要求高速行駛或作一般競賽用,則選用越野摩托車。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鄧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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