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月車輛年檢錯過了怎么辦
2020-06-30 14:25:07
作者:chenhanlin
【太平洋汽車網】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簡單說,如果年檢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2月,那么最早可以在1月1日完成年檢,最遲在4月30號完成年檢。在規定期限內,就算晚一天也是違規的。
汽車年檢過期的后果: 1、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不得上路;
2、未按時年審上路車輛記3分、200元的罰款;
3、未參加年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需要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不賠;
4、未按時參加年審上路屬于非法駕駛,可做扣車處理;
5、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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