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發動機需要什么手續材料
2020-07-28 09:06:00
作者:licaiying
【太平洋汽車網】換發動機需要的手續材料: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濟南籍車主,還需要攜帶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車輛發動機更換的證明文件,如果是進口發動機,還需要發動機進口報關單、發動機號碼拓印件,如果沒有,部分車型可以直接在現場拓印;車輛信息變更申請單(可以從交管局網站下載或車管所領取)。
更換發動機的辦理流程:
1、申請發動機變更
到車管所申請變更手續,車主需要攜帶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以及新發動機的證明,在車管所處,讓工作人員開具驗車申請,留取新發動機號的拓印。
2、驗車,與在用車驗車方式相同
驗車過程中,車輛是需要在驗車場進行排隊的,不過不需要進行之前的各種填表,直接進入驗車場排隊檢驗即可。檢測線是不允許普通人進入的,包括車主,因此驗車過程中,車輛是交由工作人員駕駛的,所以車主只需要在出口等待出來的車輛就好。
3、辦理手續,核發新行駛證
在完成了驗車后,驗車場會將之前交到車主手中的信封重新密封,并還會交給車主一個檢驗合格單。
車主帶著這兩份文件,以及車輛的行駛證、登記證書、車主的身份證、暫住證等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先到之前拓印的地方進行照相,拿到相片后,再去業務大廳辦理變更車輛發動機號碼的手續,這期間,需要填寫車輛信息變更申請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黎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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