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遷入遷出手續
2020-09-15 17:48:57
作者:lilinwei
【太平洋汽車網】汽車遷入遷出手續:領取《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用鋼筆或碳素筆認真填寫清楚《機動車變更申請表》上所列各個項目,車主是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車主是個人的,需填寫車主姓名;持所需手續到檢驗崗窗口申請變更登記,檢驗車輛;到收款窗口交款。
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到受理審核崗窗口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領取《機動車發牌通知書》;持《機動車號牌通知書》到牌證管理崗領取號牌,交回原號牌;憑檢驗崗窗口業務人員出具的《業務受理憑證》到照相窗口辦理機動車照相手續,拍攝車輛照片。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李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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