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轉非60萬公里報廢什么意思
2020-10-22 11:55:48
作者:chenjie5
【太平洋汽車網】營運車輛轉非營運車輛,并且已經行駛60萬公里。一般是出租,并且年限差不多在3-4年,而且報廢總里程已經用了一半了。
營轉非,顧名思義,就是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我們平常所說的營轉非車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車轉為地方牌照。轉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為8年,自出廠之日起8年強制報廢,不再年審,沒有延緩報廢期。營轉非的機動車超過60萬公里是必須要報廢的,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
引導報廢是通過各種限行、制定各種條件來禁止應當報廢車輛行駛,從而達到保費的目的。營轉非機動車報廢公里標準為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因機動車丟失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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