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車檢標志還需要貼么
2020-09-29 11:48:12
作者:chenyalan
【太平洋汽車網】2020車輛仍然需要貼年檢標志,不貼年檢標志屬于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強制保險標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這三個標志在以往是缺一不可的,必須整整齊齊地貼在前擋風玻璃上。但是新的規定出來后,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已經取消了,只需要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和強制保險標志。
不過部分地區例如北京已經開始試點實施取消交強險標志,改用電子保單。其他還沒推廣電子保單政策的城市地區,需要繼續貼交強險標志。值得一提的是,使用電子保單的車主在駕車前往政策還沒推廣的城市,最好也要貼上標志。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于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亞蘭)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