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清零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2020-12-11 17:18:18
作者:lilinwei
【太平洋汽車網】駕駛證的清零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零。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
駕駛證的清零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
1、駕照的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為一個積分周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2、繳罰款的數據一般都不是實時的同步到交管系統,因此很可能是交管系統這邊顯示還是罰款未繳納。而根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李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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