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處理違章可以年檢嗎
2020-10-20 16:53:12
作者:linying1
【太平洋汽車網】不處理違章不給年檢。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四十九條:“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正是靠這一條“規定”,各地方的車管所就以先處理違章為由強制車主繳納罰款才可以完成年檢。也正是這條“鐵律”,使很多大意了的車主在沒有處理違章的情況下無法完成驗車的最后一步(處理違章會有時間延遲,需提前處理)。
正是依此規定,各地車管所將違章處理與車輛年檢實行“捆綁”。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林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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