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過了檢驗有效期怎么辦
2020-12-11 10:25:12
作者:wubinbin
【太平洋汽車網】行駛證檢驗有效期過了,應當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有效的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到當地的車管所進行車檢。
機動車行駛證的檢驗有效期,其實就是車輛年審的有效期。對于機動車行駛證年審過期的,就是沒有在到期時年審,上年的年審時效過期。沒有年檢的車輛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的,如果在公路上行駛就要受到處罰。根據道交法相關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將面臨扣3分、罰款200元 的處罰。
年檢日期按行駛證上登記的日期為準,機動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吳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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