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什么時候去上課
2021-01-15 12:20:04
作者:shilili
(詢底價|查參配)
【太平洋汽車網】駕駛證扣滿12分的,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違章被交警現場抓住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罰單),駕駛人收到政處罰決定書后,要在15天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天不去繳納罰款的,會產生滯納金。
違章被電子設備抓拍且收到罰單的,要按照罰單上的規定時間去繳納罰款。沒有收到罰單,且要記分和罰款的,要在記分周期結束之前去繳納罰款,沒有繳納罰款處理違章的,記分將會轉入下一個周期,駕駛證不會清零恢復到12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史麗麗)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