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在清零前違章扣分怎么處理
2021-11-02 17:09:44
作者:問答叫獸
【太平洋汽車網】在清零前一天繳納罰款把違章處理完畢的,記分周期結束后清零,不會扣下一個周期的分。在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未繳納罰款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在清零前一天繳納罰款把違章處理完畢的,記分周期結束后清零,不會扣下一個周期的分。在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未繳納罰款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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