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最低車速多少
【太平洋汽車網】最低車速是60公里每小時。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一次扣3分。高速公路上的最低限速是60公里/小時,高速公路各個車道限速不同,同向兩車道,左側車道最低100,右側車道最低60。
為保證高速公路的暢通和行車安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方法》對車輛行駛速度規定為:機動車在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于50公里/小時。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于110公里/小時;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摩托車不得高于90公里/小時。設計時速低于70公里/小時的汽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1)最高、最低車速是指天氣及交通良好的情況下適用的行駛速度。如遇大風、雨、雪、霧天或者路面結冰時,應減速行駛,最高、最低車速的規定不適用。
(2)高速公路上遇有限速交速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與最高、最低車速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標記的規定。
(3)高速公路行車速度的確認,必須依據車速表,切不可過分相信估計。因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作機動車和速度較低的機動車進入,道路寬闊,路旁沒有樹木和建筑。車輛行駛時缺少相互比較的物體,本來車速已經很快.可常常感覺不到很快,如果交通狀況發生變化,很可能來不及做充分的反應。
高速公路上限制機動車的最低、最高車速,是充分考慮了高速公路設計速度定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統汁資料表明,超車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占整個交通事故起數的55%左右。但有些駕駛員常懷有路況好、視野開闊、不會出事的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上“大撒把”、‘開飛車”,瀟灑跑一回。
據交警部門對“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雷達測速顯示,有的轎車最高時速達19l公里/小時,貨車最高達l38公里/小時。如此之高的速度,一旦遇到險情,反應若差半秒,幾十米就沖了出去。超高速行駛的機動車要超越正常行駛的車輛,勢必經常處于跟車和加速超車的狀態,每超越一輛車,高速公路上就可能增加一次交通事故的發生。人們常將駕駛員違章行駛,遇到緊急情況來不及處理,瞪眼看著撞車而無能為力,釀成車禍稱為“瞪眼撞”。
高速公路上也不是速度越慢越安全,如果公路上很多車輛以較低的速度行駛,整個車流的速度也就較低,所以必須對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速度進行最低值限制.盡量縮小車輛之間的速度差,盡可能使前后車輛以同樣的車速行駛,減少超守和變換車道次數.以達到減少車禍發生的目的。最低車速規定是為了保證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安全暢通。杭州駕校【/url】李師傅提醒如果低于最低車速行駛反到危險,屬于交通違章行為。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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