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發布氫能源發展規劃征求意見
日前,呼和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到2023年,呼和浩特市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重卡推廣應用規模將達到150輛以上;到2025年,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重型卡車在呼和浩特市的推廣應用規模將達到500輛以上。
同時,到2025年,呼和浩特建成全國有影響力的氫能產業基地,初步建成京津氫能供應基地,使氫能產業成為帶動經濟發展的新動能,為“北方氫能城”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核心技術方面,到2023年建成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和產業合作交流平臺,建成具有國際水平的氫能技術研發、示范和孵化基地,制氫技術、高效安全儲氫、燃料電池技術、多應用場景示范應用、核心部件等研究能力達到一流水平。到2025年,掌握高效低成本制氫、儲運、加氫、燃料電池生產等關鍵技術,形成覆蓋全產業鏈的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體系。
此外,呼和浩特將加快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利用商用車、物流車、短途班車、環衛車、公交車等對燃料電池汽車的應用進行示范,制定實施相應的獎勵措施和路權便利,實現燃料電池汽車點對點的廣泛應用。
對在呼和浩特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新型燃料電池汽車,中央財政自行車補貼的50%給予市級配套補貼,累計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車輛購買價格的60%。
為此,呼和浩特市還將加強氫燃料儲運保障。2021年至2023年,根據氫燃料年度累計實際承載量,對專門從事氫燃料運輸的企業給予1.5元/公斤,每年最高150萬元的運營補貼。
同時,它支持燃料電池和關鍵部件的制造。為企業實施燃料電池及核心部件制造、制氫、儲氫、運氫、加氫、摻氫設備制造、燃料電池整車制造及關鍵部件制造等領域的項目。,認定為填補呼和浩特市氫能裝備制造產業鏈關鍵環節空或延伸強化產業鏈的,除參照《內蒙古和靈兒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外,對于技術先進、產業帶動能力強的重大項目,采取“一案一議”的方式確定支持措施。對于企業制造的第一套氫能產品,經認定后,將給予生產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貼。
補貼方面,在呼和浩特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燃料電池汽車新車,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給予市級配套補貼,累計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高車輛購置價格的60%。支持引進培育氫能綜合型及功能型總部、公共服務平臺、行業機構等,對特別重大的氫能總部、檢測認證中心、專業中介機構等落戶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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