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北京充電樁6月15日起執行峰谷電價
6月15日起,國家電網北京電力公司所屬電動汽車公共充電設施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充電價格調整為高峰時段、正常時段和低谷時段。收費服務費的收費標準不變,仍為0.8元/千瓦時。據悉,此次調整涉及北京電力運營的4440個公共充電樁,但私人和單位自有充電樁不受影響。
三個時間段的差分充電
價格執行高峰期為每天10點至15點和18點至21點;通常價格執行期為每天7: 00至10: 00、15: 00至18: 00、21: 00至23:00;小時價格執行期為當日23: 00至次日7: 00。北京電力公司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價格調整范圍包括公共充電站、出租車、2噸、3噸、8噸環衛車專用站、公交快速充電站。每個充電站都張貼了新的收費標志。
按照新標準,北京電力公司公共充電樁帶服務費的充電價格為高峰時段、平時和低谷時段,整體高于此前的1.2元價格。但這一價格仍略低于社會資本運營的公共充電站。
社會運營的充電樁大多執行每千瓦時1元以上的電價加8分錢的服務費。以莆田的北京站為例,大部分實行固定電費,每千瓦時1元至1.8元不等,部分充電站對一般工商業用電實行峰谷電價;收費服務費為每千瓦時8分錢,會員服務費可降至每千瓦時4分錢。
為什么現在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對此,市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共充電設施建設較早,當時不具備分時計量能力,但現在具備改造后實行分時電價的能力。此前按統一谷電價加服務費的1.2元/kWh優惠電價執行,15日起按國家要求執行。
私人充電樁電費不變。
對于很多車主來說,公共充電站只是白天出行的補充。私人自用充電樁不在本次調價范圍內。執行居民電價的居民住宅、居民小區和非居民用戶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量為0.4733元/千瓦時。
今年還將建造5900個公共樁。
目前,北京電力公司累計建成運營充電樁4440個,其中專用區域3098個,公共充電設施1342個。今年,計劃總共建造5900個公共樁和特殊樁。
根據《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到2021年,北京市充電設施服務網絡將有效保障6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屆時,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會等重點區域的收費服務半徑將小于0.9公里。
此外,2021年至2021年本市需配建電動汽車充電樁約43.5萬個。其中,社會公用領域,按照公用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需配建公用充電樁6.5萬個;私人自用領域,需配建充電樁36萬個;公共專用領域,公交、物流、公務、出租等領域配建公共專用充電樁約1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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