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對經銷商哄抬芯片價格處罰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以哄抬汽車芯片價格為由,對上海切特電子有限公司、上海誠盛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昱暢科技有限公司處以250萬元罰款。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我國正處于疫情沖擊后的經濟快速復蘇期,我國經濟復蘇不平衡,特別是中小企業活力尚未完全恢復,需要穩定有序的市場環境。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由于全球半導體行業整體就業不足、日本地震、德州暴雪等事件,汽車芯片供應嚴重不足。中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車產能擴大,芯片需求明顯增加。此外,隨著5G技術的快速發展,電子領域對芯片的需求迅速增加,已經占用了部分汽車芯片的產能,導致國內汽車芯片供需失衡。汽車芯片是汽車制造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輛普通汽車需要200多個芯片,而一輛新能源汽車至少需要500個芯片。汽車芯片短缺導致中國汽車產銷大幅下滑。6月份,全國乘用車產銷分別為155.5萬輛和156.9萬輛,環比分別下降3.8%和4.7%。
該負責人表示,在全球“缺芯”的背景下,國內一些無良商販和游資集團惡意搶購芯片,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導致部分汽車芯片價格持續上漲,有的上漲3-10倍,有的上漲30-40倍,嚴重影響了我國汽車行業的有序生產和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對此高度重視。一方面加強價格監測,組織行業調研,了解汽車芯片供需情況及相關價格。另一方面要加強對違法線索的整理,嚴厲打擊個別經銷企業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今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價格監測和線索,派出調查組,對部分汽車芯片經銷公司涉嫌哄抬價格行為進行調查。
據該負責人介紹,經調查,上海切特、上海成盛、深圳裕昌三家經銷公司大幅度加碼銷售了部分汽車芯片。比如購買價格低于10元的芯片,以400元以上的高價賣出,加價40倍。但在供需平衡的貿易條件下,汽車芯片貿易商的增長率一般為7%-10%。
據介紹,上述企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編造、傳播漲價信息,哄抬價格,過度推高商品價格”,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第項所稱的“以其他手段哄抬價格,過度推高商品價格”。9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對三家經銷公司哄抬汽車芯片價格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并處以250萬元罰款。
據了解,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密切關注芯片領域價格秩序,加強價格監測,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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