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充電樁有峰谷電價嗎
【太平洋汽車網】家用充電樁有峰谷電價,《關于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文件明確規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其中不少于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設完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
從6月15日起,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所屬電動汽車公共充電設施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充電價格調整為峰時(1.0044元/度)、平時(0.6950元/度)、谷時(0.3946元/度)三類。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不變,仍為0.8元/度。據悉,這次調整涉及北京電力建設運營的4440個公共充電樁,但私人、單位的自有充電樁不受影響。
分三個時段差別收費峰時價格執行時段為每日的10點至15點和18點至21點;平時價格執行時段為每日的7點至10點、15點至18點和21點至23點;谷時價格執行時段為當日的23點至次日的7點。此次北京市電力公司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調價范圍包括了公共充電站點,出租車,2噸、3噸、8噸環衛車專用場站和公交快充站。每個充電站點已經張貼了新的充電費用收取標識。
按照新的標準,北京電力公司公共充電樁含服務費的充電價格為峰時(1.8044元/度)、平時(1.4950元/度)、谷時(1.1946元/度),整體來講比此前的1.2元/度漲價了。但這樣的價格還是比社會資本運營的公共充電站稍微低一些。
社會資本運營的充電樁多執行的是每度1元以上電價加上8毛錢的服務費。以普天的北京場站為例,多是執行固定電費,每度收費1元至1.8元不等,也有一些充電站執行一般工商業用電峰谷電價;充電服務費為每度8毛錢,會員服務費可降為每度電4毛錢。
為何現在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對此,市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共充電設施建設較早,當時不具備分時計量的能力,如今改造完畢才具備執行分時電價的能力。此前是按照谷段電價加服務費統一的1.2元/度優惠電價執行,從15日起開始按照國家要求執行。
私人充電樁電費不變對很多車主來說,公共充電站只是日間出行的補充。私人自用充電樁不在本次調價范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為0.4733元/度。
今年再建公用樁5900個目前,北京市電力公司建設運營的充電樁共計4440個,其中專用領域3098個,社會公用充電設施為1342個。今年計劃再建設社會公用和公共專用樁共5900個。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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