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2021兩會建議
2021年全國兩會前夕,作為全國政協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委員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公布了兩個提案,分別是《關于修訂行業標準適應電動汽車鐵路運輸的提案》和《關于解決貨車電氣化法律障礙的提案》。
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
一、關于修訂行業標準適應電動汽車鐵路運輸的建議
提案中提到,中歐班列的開通為汽車企業開辟了新的物流路線。但由于現行鐵路運輸行業標準是基于幾十年前的市場環境,嚴格禁止運輸鋰電池,大大增加了新能源汽車的運輸成本和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影響了各大汽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的出口。
我國新能源汽車以海運出口為主,成本高、周期長、不確定性相當大,在運輸過程中也帶來大量的碳排放。與海運和陸運相比,鐵路運輸具有很大的優勢,尤其是在長途運輸方面,在經濟性、穩定性和碳排放方面完全超過海運和陸運。得益于歐盟對電動汽車鐵路運輸無限友好的法律環境,不少歐洲車企開始選擇使用鐵路進行包括電動汽車在內的汽車產品的長途運輸。
為此,李書福提到了三點具體建議:
1.根據電動汽車的產品特點,自適應修訂現有標準。滿足新發展階段新能源汽車的市場需求,使電動汽車和鋰電池零部件符合法律法規,進行高效、安全、經濟的鐵路運輸,從而有助于實現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國內發展和全球主流市場的發展。
2.建議行業組織和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結合新能源汽車的特點和鐵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要求進行討論交流,制定相應的產品安全標準和運輸管理規定。
3.考慮到市場和企業的需求,新能源汽車運輸專列將適時開通,以滿足中國汽車企業“走出去”和歐洲新能源汽車市場不斷增長的需求。
二.解決貨車電氣化法律障礙的建議
提案中提到,卡車是公共領域的重要車型。雖然國家部委出臺了上述政策,但目前貨車仍面臨法律障礙,貨車電氣化、重卡換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存在實際困難。李書福對此提出兩點建議:
1.建議:對于電動卡車,每1kW.h的電量,車輛最大總質量限值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0kg,以抵消動力電池帶來的車輛維修質量提升的影響。
建議2:對采用換電模式汽車列車整車長度限值補充規定為18.5m,以滿足換電模式在新能源貨車上快速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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