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實施 電動車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
日前,我們從工信部獲悉,GB 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 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GB 30381-2020《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安全要求》獲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
其中《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電動汽車的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電池系統熱事件報警信號的要求,可以第一時間給駕乘人員安全提醒;加強整車的防水、絕緣電阻和監控要求,以降低車輛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方面的安全風險。優化絕緣電阻、電容耦合等測試方法,提高測試精度,確保整車高壓安全。
針對電動客車乘客量大、電池容量大、驅動功率大的特點,《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對電池艙碰撞、充電系統、車輛防水試驗條件和要求等提出了更嚴格的安全要求。,并增加了對高壓部件的阻燃要求和對電池系統最小管理單元的熱失控評估要求,從而進一步提高了電動客車的火災事故風險防范能力。
《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安全要求》不僅優化了電池單體和模塊的安全要求,還強調了電池系統的熱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的要求。測試項目涵蓋系統熱擴散、外部火災、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振動浸水、外部短路、超溫和過充等。特別是標準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熱失控后5分鐘內電池系統不起火不爆炸,并為乘客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據了解,工信部于2021年開始制定電動汽車安全三強標準。這三個強有力的標準是基于中國最初推薦的國家標準,完全符合中國率先制定的《聯合國全球電動汽車安全技術法規》。進一步完善和優化電動汽車和動力電池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對于提高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保障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將持續關注電動車安全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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