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電動汽車儲能獲益 發改委出臺意見
2025-02-23 22:22:02
作者:資訊小編
7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創新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提出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鼓勵電動汽車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提供儲能服務,通過峰谷價差獲取收益。
電動汽車儲能方式主要包括V2G、有序充電、更換電池和退役電池儲能。大量的電動汽車可以作為分布式儲能,為電力系統提供了可觀的靈活資源。
其中,V2G儲能應用潛力最高。作為電網和可再生能源的緩沖器,當電網負荷過高時,電動汽車儲能將為電網供電。電網負荷過低時,用于儲存電網多余的發電量,避免浪費。這樣,電動汽車用戶可以在電價低的時候從電網購電,在電價高的時候向電網售電,從而獲得利潤。同時,當遇到戰爭、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時,大量電動汽車也能成為應急電站,意義重大。有專家計算過,北京某月最大負荷為2077萬千瓦。如果電動汽車的輸出功率為7千瓦,則300萬輛電動汽車可以為整個城市供電。
在政策鼓勵下,創新電動汽車充電價格機制,將電動汽車V2G和退役電池儲能納入分布式發電資源管理,有助于提高電動汽車用戶、社會資本、充電服務商等相關方參與電動汽車儲能的積極性。
此外,《意見》還提出完善部分行業用電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電動汽車兩部制電價集中充換電設施的需求電費全部免除。從總體規劃來看,到2021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和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顯著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將更加完善,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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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原政策《關于創新完善價格機制促進綠色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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