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公告:對電池回收利用嚴格監測
2022-01-21 17:54:33
作者:問答叫獸
日前,工信部發布最新通知,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可追溯管理暫行規定》。根據新規,國家將建立“電池回收追溯管理平臺”,收集動力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全過程信息,監測各環節主體對回收責任的履行情況。本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點擊原文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追溯管理暫行規定》。
以下是摘錄的主要文檔內容:
1.獲得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的實施也將遵循這一管理規定,但有12個月的緩沖期。
第二,電池產品的階梯利用率也將遵循這一管理規定。
三.從事汽車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和綜合利用的企業,需在管理平臺填寫《追溯信息申請書》,并在企業官網向社會公布。
4.汽車生產企業應在發放國產新能源汽車出廠合格證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進口商應在進口新能源汽車通關并完成檢驗檢疫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
5.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在動力電池維修更換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追溯信息。
六、汽車生產企業應在動力電池修理、更換時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七、梯次利用企業應將梯次利用后的電池產品上傳追溯信息出庫。
八、回收企業應在廢舊動力電池接收入庫時需要上傳信息。
條例還提到,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和綜合利用企業應當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追溯管理,確保追溯信息準確、真實。本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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