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車三包政策將出臺 4S店最高罰款50萬元
汽車三包政策是銷售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后,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但是在多年的執行期間,汽車三包卻引來一些爭議,部分消費者的權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在新版汽車三包政策中,國家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作出了部分改善和調整。
12月20日,在中國車商高峰論壇現場,國家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賀興就"汽車三包政策最新變化趨勢"進行了詳細說明。新版汽車三包規定即將發布,主要針對新能源汽車、退換車條件、處罰額度等方面進行調整。
首先賀興指出,我國汽車三包規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6年以來,汽車三包規定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汽車產品質量提升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版汽車三包規定將實行更為嚴苛的退換車條件。原汽車三包規定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賀興介紹,新版三包規定將這兩個數字分別縮減為了30天和4次,向著消費者更有利的方向進行了調整。
此外,新版汽車三包規定還計劃引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款。此前對于拒不履行三包規定行為的處罰額度最高3萬元,新版三包規定將處罰額度提升至50萬元,同時要求汽車主機廠支持和配合汽車經銷商實施工作。
一直以來,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特征被消費者廣為詬病,因此新版汽車三包主要還對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電機作出詳細的規定。
賀興表示,"動力蓄電池和電機將納入到與發動機、變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中,這兩大部件出現故障,同樣可以享受免費更換總成。"意味著新版汽車三包規定將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納入到退換車條件里。
同時,新版三包規定還對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提出了質量擔保要求,明確要求車企必須在純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上標注其衰減值,告知消費者電池每年的性能衰減量是多少。
總的來說,新版汽車三包政策即將發布,能夠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對汽車經銷商的處罰力度也擴大了十幾倍。特別是對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特征納入到三包范圍內,能夠促進新能源行業的良性發展。
現行已實施六年的汽車三包內容如下:
1、退換貨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后,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也無不低于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2、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