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標志標線有哪些
【太平洋汽車網】道路標志標線:1、多車道道路采用雙黃線,少車道道路采用單黃線。2、黃色虛線路段,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允許越線超車。3、無論是黃色單實線還是雙實線,都嚴禁車輛越線、壓線,因此在黃線上行駛、超車、掉頭都是違法行為。4、理論上,黃色實線可以視為一堵墻,除非萬不得已,否則千萬不要壓線。
“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習近平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連著千家萬戶,關乎民生福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是傳遞規范化信息、服務疏導交通的重要設施,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車流行駛條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在城市道路、公路上,與交通信號燈和其他一些設施一起來告知道路使用者道路通行權力,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狀況,顯示道路狀況和交通狀況等信息。交通標志和標線以其形狀、顏色、圖案、文字等形成了一種交通語言,向所有道路使用者提供信息和交流,從而使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運行效率。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發展 人們很早就認識到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統一化的重要性。1908年,在巴黎召開的首屆國際道路委員會會議上,就提出了促進國家間道路交通標志統一化的理念。直到1968年11月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的道路交通會議上通過了“道路標志與信號公約”,奠定了道路交通標志走向國際統一化的基礎。 1934年以前我國沒有統一的道路交通標志標準,各地方自行其是,標志使用非?;靵y。1934年12月21日,當時的國民政府內政部公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陸上交通管理規則》,其中關于道路交通標志一項規定了三類共27種標志,包括禁令標志11種、警告標志10種、指示標志6種。1935年,由江蘇、浙江、安徽、北京、上海五省市聯合發布的《公路交通標號志圖》,屬于我國早期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一共有30多種交通標志,而且是彩色的。 1951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布了《城市陸上交通管理暫行規則》,其中道路交通標志和解放前大致一樣,只是顏色有變化。在此期間,交通部也公布了公路交通標志。1955年,公安部發布《城市交通規則》,將交通標志劃分為警告標志、禁令標志和指示標志三類共28種。1972年,交通部、公安部聯合公布《道路交通規則》,標志增加至34種,其中指示標志9種、警告標志7種、禁令標志18種。1982年,交通部《公路標志及路面標線標準》又將其分為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和輔助標志五類共105種,并首次列入了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起、終點預告標志,起、終點標志以及高速公路出口、入口、服務區預告和指示標志,顏色為藍底白字白圖案。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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