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同車道行駛的車輛遇前車不得超車
2022-09-07 16:41:58
作者:問答叫獸
【太平洋汽車網】同車道行駛的車輛遇前車不得超車的情況:1、駕駛機動車出現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3、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等路段等情形;4、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同車道行駛的車輛遇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或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情況下,不得超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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