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扣12分怎么處理方法
超速扣12分的處理方法:
1.駕駛員需要攜帶身份證、駕駛證到教育培訓大隊報名,然后參加培訓;
2.培訓結束后,通知科目一考試時間;
3、司機按約定時間到科目一考場參加考試;
4.考試合格后,攜帶全部成績單、培訓發票、培訓收據到教育培訓大隊辦理結算業務。
法律依據:
第24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外,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并重新考試;考試合格者,憑機動車駕駛證交回。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一年內無累計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68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清零記分,交回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拒絕參加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12分或者兩次達到24分以上的,車管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駕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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