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牌能辦多少次
Pro卡最多只能申請三次。
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每輛車的車牌最多只能申請三次。三次后將被鎖定,不能再次申請?,F在有的客戶先買車,再搖號。如果運氣不好,可能會面臨拿不到牌照的風險。所以建議先買車再搖號的消費者,從提車到上牌的時間不要超過2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臨時號牌時,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屬于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屬于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憑證,以及機動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五)屬于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生產企業出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出口證明;
(六)屬于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以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機動車生產企業出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對屬于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證明和憑證進行審核。確需臨時上路行駛的,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30日的臨時行駛證。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的情形,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的臨時行駛證。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的情形,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證。
因號牌制作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發放號牌的,車管所應當發放有效期不超過15日的臨時行駛號牌。
在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下,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駕駛證的,車管所應當核發不超過三次的臨時駕駛證。在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情況下,車管所會發放臨時牌照。
臨時行駛證的有效期不得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有效期。
機動車登記后,機動車所有人領取機動車號牌三日后,臨時行駛證失效,不得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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