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可以跨省換牌嗎
車牌可以跨省換。相關規定如下:
1.遷出: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遷出機動車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轉出地機動車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情況,制作并上傳機動車電子檔案。
2.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居住地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機動車過戶。小型、微型客車、摩托車的所有人住所遷出車管所管轄區域的,應當向遷入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3.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過戶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交驗機動車。機動車過戶時檢驗有效期已過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對機動車進行檢驗,采集、核對機動車識別代碼拓印膜或者電子數據,審核機動車相關證書、憑證和電子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信息,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如何跨省變更車牌號:先辦理車輛變更和遷出業務。車輛所有人不變的情況下,如果車主想將其外地車牌轉為本地車牌,需要先辦理車輛變更遷出業務,再到轉入地車管所辦理車管轉入業務。
車主變更遷出業務時,帶上準備好的材料,如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等,然后到車牌發放地辦理。領取車主變更單,一式兩份填寫,加蓋車主印章,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
資料送登記受理崗審核,符合條件的到檢測崗對車輛進行統一標識和安全性能檢測。車輛檢驗合格后,可以直接將車牌交回車牌管理崗,然后交費等待上檔和臨時牌照。
再次辦理車管轉入業務:辦理完車輛變更轉出業務后,你要去轉出地車管所辦理車管轉入業務。車主在辦理車管過戶業務前,應檢查登記車輛是否有違法記錄,如有,不予辦理過戶登記。
然后攜帶機動車檔案袋、車主身份證原件以及符合轉入條件的相應證明到受理崗,檢查手續是否安全有效。之后車主填寫審批表,審核后到國稅部門變更車輛購置稅表。
提交以上資料申請注冊,審批符合要求后獲得待辦事項。然后車主會去受理窗口拿著待辦清單確認車牌號,交費后拿到登記證等相關材料。
然后憑交款憑證和《發牌通知單》拿到機動車車牌。車主安裝車牌后,到受理窗口制作機動車行駛證,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登記完成后,把登記表送到你轄區的交警支(大)隊車管所就可以了。如果業主手續齊全,三個工作日就可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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