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裝車輛怎么處罰,扣幾分
擅自改裝車輛不扣分,但會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對擅自改裝上路行駛的車輛,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沒收違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等。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扣留車輛,沒收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并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對非法改裝的輕便摩托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得發放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超過規定速度行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強制報廢。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銷售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予以沒收,并處相當于銷售額的罰款。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允許的修改范圍:根據規定,噴涂、貼紙等的修改。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否則在車管所備案。另外,新規實施后,輪轂、行李架、側踏板、中網、內飾等。都允許修改。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