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怎么賠的
1.備案檢查。
保險公司接到出險通知后,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勘驗,查明損失情況和原因,核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計證書和材料。
保險公司審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間是否屆滿,損失是否屬于保險財產,賠償請求人是否有權要求賠償,事故發生地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
3.核實保險責任。
保險公司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核實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以及應當承擔多少,并將核實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支付義務。
在核實責任的基礎上,保險公司應當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就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達成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保險合同約定保險金額和賠償或者給付期限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汽車保險理賠標準:
1.醫療費用:在公費醫療范圍內,按照醫院治療當事人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計算,憑證據支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減去其誤工費計算;收入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行業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護理人員在傷者住院期間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沒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傷殘之月起,賠償20年。
6.傷殘用品費用:因傷殘需要準備具有補償功能的器材的,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材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賠償金: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10年。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低1歲減少1歲;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歲,最低不少于5年。
9.被撫養人生活費:限于死者或傷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不滿16周歲的,提高到16周歲。撫養20年無勞動能力的人。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要支出計算,憑證明支付。
11.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計算,憑證支付。
汽車沒有保險賠付的情況:
1.酒駕、吸毒、藥物麻醉造成的車輛損失和第三者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酒后駕駛各類機動車。因為飲酒會使人四肢僵硬,記憶力下降,車輛運行容易失控,風險難以預料,保險公司拒絕對事故進行賠償。
2.無證駕駛或不符合
5.第三者責任險拒絕支付客戶與第三者私下約定的賠償金額。
任何交通事故發生時,如果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客戶無權私自與第三方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只能依據客戶的保險合同進行理賠。如果客戶和第三方私下達成協議,保險公司超額賠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戶自己承擔。
6.被保險車輛轉賣、送人、改變用途、增加危險而未辦理更正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車輛轉賣、送人,或者其他一些改變所有權的行為,必須進行登記過戶,否則原車主只能承擔一切后果的責任。如果車主改變用途和其他事項,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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