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免檢包含第六年嘛
2022-10-31 15:41:45
作者:蔡金盛
六年免檢不包括第六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6條的規定,機動車應當自登記之日起在下列時限內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檢查流程是:
1.外觀檢查:車輛停放在專門進行外觀檢查的場地,車內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已準備好,打開車輛的發動機罩和后備箱供工作人員檢查。
2.交檢測費,錄入信息:外觀檢測完畢,工作人員將表格交給車主,通知車主到繳費大廳繳費;等待在線測試。
3.在線檢查:對于通過檢查的車輛,車主將獲得已簽名的表格。并在車輛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對于有天窗的車輛,天窗后部需要向上傾斜,等待工作人員拍照。車輛拍照簽字后,車主到總檢處辦理最后的手續。
4.查看交強險單據等。把表格和交強險單據交給業務臺,工作人員會核對并錄入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對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機動車相關情況不一致的,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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