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指標申請資格
北京市新能源指標應用情況
符合個人申請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條件,即:
1.戶籍在本市;
2.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3.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4.名下沒有應當報廢但未注銷的機動車。
個人不能同時申請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和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
索引應用程序切換
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獲批的,可直接轉為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申請;在剩余申請狀態下,可以重新提交申請,指標類型為新能源小客車指標。
指標申請切換:申請狀態為“已批準”的申請人可登錄用戶中心,在指標配置功能區點擊“申請表”頂部的切換指標類型按鈕進行指標類型切換(搖號月9日至26日不能切換)。
配置法
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按照申請時間順序直接分配指標。當年的名額用完之后,剩下的申請要等到下一年優先分配。確定等待順序的規則如下:
1.新申請獲得批準的,按申請時間計算輪候順序;
[例如,申請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 16: 42: 844 ms提交申請,2015年12月25日獲得批準,因此等待時間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2.重新申請被批準的,按照重新申請時間計算輪候順序。重新申請的情形包括:中標棄號后重新申請、未確認延期取消后重新申請、因申請人原因重新申請、申請人自愿取消重新提交后重新申請;
[例如,申請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 16: 42: 844ms提交申請,于2016年1月07日16: 22: 37: 106ms重新提交,于2016年1月25日獲得批準,因此等待時間為2016年1月07日16:22:37.106]
3.新申請或重新申請資格審查未通過但審查通過的,按申請時間計算輪候順序;
[如申請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 16: 42: 844ms提交申請,2015年12月25日被駁回,2015年12月30日審核通過,等待時間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4.延期審批、審批未通過但已審核通過、已審批狀態的申請信息變更后再次審批,等待順序計算時間不變;
【例:申請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 16: 42: 844 ms提交申請,并于2015年12月25日獲得批準。延遲審核后于2016年5月25日再次審核通過(或未通過但審核通過),所以等待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22︰16︰42.844]
【例:申請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 16: 42: 844 ms提交申請,并于2015年12月25日獲得批準。2016年4月28日申請變更為已批準狀態,2016年5月25日再次批準,所以等待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22︰16︰42.844]
5.普通指標申請切換到新能源指標申請的,按照最后一次切換時間計算輪候順序。
[如申請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 16: 42.844 ms從普通指標申請切換到新能源指標申請,則等待時間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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