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吊銷后補考幾科駕駛證清零日期怎么算
駕駛證被吊銷后,要重考多少個科目,駕駛證清算日期怎么計算?
1.道路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含12分,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行駛證的清除時間是行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發證日期系統都會自動清除。從行駛證的“首次領證日”開始,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
2.如果行駛證第一次領證日期為2010年5月X日,那么行駛證的記分周期為2010年5月X日0時至2011年5月X日24時。
3.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違法記錄的分數不足12分的,記分系統將從下一個記分周期自動清除上一個記分周期(繳納罰款后)記錄的分數;
4.已經記滿12分的,要到駕駛證核發地的車管所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車管所參加學習,參加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兩次12分的附加駕駛科目三后考),才能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駕駛證被吊銷后,要重考多少個科目,駕駛證清算日期怎么計算?
1.自2012年7月起,未申請機動車環保標志的汽車禁止上路行駛。機動車“黃綠標”應粘貼在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右上方,便于檢查。禁止轉讓、出借、涂改、偽造。任何未貼標簽的車上路行駛,一經查處,罰款200元,但不扣分。
2.第一次被記12分至24分(不含)的駕駛人,只要通過科目一的考試,就可以擺脫其非法行駛積分。駕駛人在同一個周期內兩次記滿12分及以上或者累計記滿24分的,每次參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試后,由交管部門備案并清除。其中,一個行駛違章記分周期為駕駛人首次領證日至次年的前一日。如果駕駛員的第一個執照日期是2001年4月1日,那么一個旅行違規記分周期是從2001年4月1日到2012年3月31日。
駕照扣分什么時候清?-注意。
1.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扣滿12分,需要到發證車管所或違章車管所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才能消除滿分記錄,恢復行駛證的正常使用。
2.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自駕駛證“首次領證日”起12個月內)扣滿12分以下,只需要繳納罰款,就可以不用適當處理。在下一個記分周期,計算機系統將清除上一個記分周期的所有分數。
無論扣分什么時候清,朋友基本都要注意觀察行程。畢竟扣分不是目的,是為了朋友的安全。所以朋友之間還是遵守交通規則比較好。如有莫名其妙的扣分,一定要向當地交警部門舉報。以免被騙。好了,以上就是小編汽車給朋友們的行駛證的簡單介紹。駕駛證吊銷后,補幾科。行駛證的清算日期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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