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2022-12-28 09:34:20
作者:lizhu
肇事逃逸是一種違法行為,將以交通肇事罪論處。逃逸者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肇事逃逸分為輕微交通肇事逃逸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輕微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離開,如車漆、后視鏡、車身、停車場等。重大事故逃逸造成嚴重后果,如逃逸致人死亡、事故逃逸致人受傷等。具體處罰結果如下:
根據新交通法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構成犯罪的,將由公安機關處以2000元罰款,即記12分,最高可處15日拘留。重大事故逃逸,構成犯罪,但沒有逃逸的,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選擇逃逸,除了刑事責任,終身拿不到駕照。
發生一般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發生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與逃逸的認定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但當事人選擇棄車或者駕車逃離現場的;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無責任,直接駕車離開;
當事人違法駕駛導致事故發生,如酒后駕駛、無證駕駛、報案后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等;
事故中有人受傷,撥打急救電話,及時將傷者送醫,然后二話不說就走了,或者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和地址,但都是假的,聯系不上;
事故發生后,在交警表示破案前,當事人不配合或不協助警方調查,逃避警方調查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拒不承認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知情的;
事故雙方協商,但協商未達成,其中一方未留下任何聯系方式強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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