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滅火器過期影響年檢嗎?
汽車滅火器過期將影響年檢。汽車定期檢查的流程如下。到達檢查場地后,第一步是外觀檢查。業主需要將車輛停在外觀檢查專用場所,準備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打開車輛發動機艙蓋和后備廂,等待工作人員檢查。
汽車年檢時規定了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配備的滅火器應在使用有效期內,不應出現欠壓失效等情形。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中規定:6.5.1.1 注冊登記檢驗時,檢查汽車安全帶應滿足:(a)汽車應按GB7258—2012的12.1配備安全帶。
(b)對于專用校車,學生座位均應配備兩點式汽車安全帶,駕駛人座椅、照管人員座椅均應配備汽車安全帶。
6.5.1.2 在用機動車檢驗時,配備的汽車安全帶應完好且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現“座墊套覆蓋遮擋安全帶”、“安全帶綁定在座位下面”等情形。
6.5.2 機動車用三角警告牌: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的外觀、形狀應符合GB19151的要求。
6.5.3 滅火器: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配備的滅火器應在使用有效期內,不應出現欠壓失效等情形,配備數量應符合GB7258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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