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車禍結果發布 女司機墜橋非救人
3月1日下午,深圳寶安機場離港平臺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9死22傷。這起事故仍有許多未解之謎。今天(16日)下午3點,深圳交警將召開新聞發布會。
這是一起聚集了各方輿論熱點元素的交通事故:發生在春節后的第一個周末,全國兩會前夕;事發地點是寶安國際機場,人群擁擠。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傷亡方式十分慘烈;涉事車輛為一輛昂貴的紅色奔馳,涉事司機為90后女司機。
車禍發生半個月后,還有很多疑問需要解決:車子失控的原因是什么?同車的司機和男朋友是什么身份?是交通部門還是機場負責這一路段的管理?另外,女司機是否有酒駕、毒駕等行為?是超速嗎?死亡原因是救人還是自殺?
這起事故是由超速駕駛司機的最高時速95%造成的。
深圳交警表示,根據現有證據,事故原因是司機超速行駛,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經查明,楊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標志指示的最高時速95%,其操作不當是造成事故的過錯。行人行為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不存在導致事故發生的過錯。
司機沒有爬護欄掉下橋去救人。
司機是救人還是自殺?根據交警公布的調查結果,事故發生后,司機攀爬高架橋護欄墜入橋中,造成重傷。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他已經被排除了因交通事故掉橋的可能,也排除了事故發生后救人掉橋的可能。
事發時后方沒有鳴笛。
經查,事發前道路交通流量正常,事故車輛后方無跟隨車輛。再次詢問事故車輛乘客后,他們表示事發前沒有人在事故車輛后方按喇叭,與之前的信息不符。經詢問,事故車輛后面的多名司機均表示沒有按喇叭。
管理層有責任嗎?有待調查組確定
發布會上,杜南記者提問:異地平臺的管理在哪里,管理部門有沒有責任?另外,事故地點屬于機場轄區,事故發生在道路上,道路交通由交警管理。相關管理部門是否應承擔責任,有待調查組進一步認定。責任需要調查組進一步認定。
女司機在深圳開網店拿到駕照已經三年了。
據交警通報,肇事司機楊某喜,女,24歲,陜西三原縣人。她在重慶讀書,畢業后在重慶工作,2014年2月來到SDB。案發前,他租住在深圳寶安區沙井街道,經營一家網店。他第一次領證的日期是2011年7月17日,沒有交通違章記錄。
事發時女司機和男朋友沒有爭吵。
有網友猜測司機失控是因為和男友吵架。在今天的新聞通氣會上,調查組副組長表示,根據現場乘客,也就是司機的男朋友提供的錄音,事發前兩人并沒有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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