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上面寫60萬公里強制報廢是嗎?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2023
2023-04-06 18:55:35
作者:蔡金盛
目前按照最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非營運私家車行駛60萬公里后報廢。引導報廢是指國家建議車主申請報廢,但不會強制報廢。只要機動車能通過年檢,各項安全檢測沒有問題,還是可以繼續行駛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車輛都按照年限報廢了。目前無年限限制報廢的車輛僅包括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等類型。
其他類型車輛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后仍需報廢,如使用年限為8年的出租車、使用年限為12年的微型貨車、使用年限為13年的公交車和使用年限為10年的中型出租車公交車。
另外,除了達到規定里程和使用年限的車輛,還會報廢。機動車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檢驗或者年檢不合格的,也將被強制報廢。需要提醒的是,“連續三個檢驗周期”不等于“連續三年”,因為不同機動車的檢驗周期可能不同。
目前,除了6輛非營運車輛外,7至9輛非營運小型客車也可免于前6年的在線年檢。之后,使用6至10年的機動車需要每兩年檢驗一次,使用10至15年的機動車需要每年檢驗一次,使用15年以上的機動車需要每半年檢驗一次。
所以車主要是及時開到年檢。如果未按時參加年檢,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需要當事人自行承擔。而且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不能繼續行駛,否則吊銷其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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