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合法改裝范圍
1、改裝電動機。
有人可能會覺得原廠電動車的電機功率太小,所以想給車輛換一個功率大的電動機,但其實這種做法的不符合規定的,如果電動機確實有更換的需求,那么只能更換符合原車出廠設置的額定功率的車型。
2、改裝電池。
很多人認為改裝容積大的電池可以提升車輛的續航能力,改裝功率大的電池可以讓動力更強勁,但其實按照規定電動車也是只能換符合原廠設定額度電壓的電池的,其他電池均是不符合規格的。
3、解除限速。
按照新國標的要求,電動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然而市面上大部分車型最高速度都已經超過了標準,所以車輛在出廠的時候會加入一個限速裝置,很多人費盡心思想要解除這個限制,但這種行為同樣不符合規定。
4、拆卸腳踏板。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中明確規定了電動車是必須安裝踏板的,但很多人都覺得踏板既礙事又難看,所以在買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踏板拆下來,但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有了踏板才能更好地區分出電動車和輕便摩托車,另外在電動車沒電以后還可以踩踏板人力驅動。
5、加裝雨蓬、傘架。
因為電動車、摩托車不能遮風擋雨,所以很多人都會給車輛安裝上雨蓬或者傘架,這種做法是相當危險的,首先是可能影響駕駛員的視線,導致無法看清道路動態情況。
其次是雨蓬、雨傘會給車輛帶來極大的風阻,稍微刮陣風就會把車掀翻造成交通事故;最后是這種加裝的鐵架很容易對事故后的車主造成二次傷害。
電動車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4.1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b)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c)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 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 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d)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應當小于或等于55 kg;
e)蓄電池標稱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48 V;
f) 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當小于或等于400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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