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如何算超載
下面就超載、超載、超載的鑒別標準一一說明。貨車超載后如何處罰?根據超過核定載重質量駕駛貨車的判斷扣6分或3分。
有多少貨物超載?
超重超載車輛認定標準由交通部、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工魯發[2004]219號文件規定,在超限超載集中管理期間,超限認定標準為:
總重量超過20噸的雙軸車輛;
總重量30噸以上的三軸車輛;
總重量超過40噸的四軸車輛;
總重量超過50噸的五軸車輛;
六軸及以上車輛,車貨總重量超過55噸。
超載的認定標準是,雖然沒有超過上述五項標準,但車輛的裝載質量超過了行駛證核準的額定裝載質量。交通部門主要負責第一種至第五種情況,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第六種情況。
關于超限超載的處罰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62條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時發現車輛超載的,應當立即制止并應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道或強制卸貨的措施。
《關于印發2005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 交通部、公安部等八部委明確規定,各級公安、交通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010- 30000和《公路法》等法律法規。超載車輛從嚴卸車,依法嚴控重罰。根據超載超載的嚴重程度,在確定的范圍內增加處罰金額。對于惡意超載、超載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上限進行處罰。
提醒您,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超過核準載重量30%的貨車或違規載客扣6分。
駕駛超過核定載重量30%的貨車扣3分。
貨車超載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重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載客超過核定載客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道路運輸條例》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重應當符合核準的載重質量,嚴禁超載;貨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灑落、散落。
機動車運載過多影響交通安全的非拆解物品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載運超重和不可分解的物品,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運輸爆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客不得超過核定人數,載客機動車不得違規載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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