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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2006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惠從兵擔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山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副書記。其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協助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訴訟、執行案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100元。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惠從兵的行為依法構成,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依法予以處罰。為黑社會勢力充當“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鑒于其在政法教育整頓期間主動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構成投案自首;為偵破其他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的;贓款已追回,屬于法定酌情減輕處罰。法院綜合考慮上述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作出上述判決。
去年8月,惠從兵被解除公職。
經查,惠從兵偏離本職職責,缺乏紀律意識,違反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憑借職務之便,協助他人訴訟和執行案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惠從兵嚴重違背廉潔群眾紀律,構成嚴重違法,涉嫌受賄罪。而且,黨的10后也沒有收斂,沒有停下腳步。性質和影響嚴重,應嚴肅處理。根據第《中國紀律處分條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號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研究報山東省委批準,對惠從兵給予處分;被山東省監委免去公職;沒收違法所得;刑事案件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惠兵,1963年12月生,山東安丘人,研究生學歷。 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國。曾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庭級法官,民事一審判庭副庭長,民事第三庭庭長審判庭、庭級法官、審判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1年1月,惠從兵任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委書記、院長,副廳長級。 2017年1月任山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山東省委610辦公室副主任。 2019年8月任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去年5月13日,惠從兵主動投案自首。
“這么大的涉黑案,背后竟然沒有‘保護傘’?這不正常!”
去年7月18日,政法委書記安健在山東棗莊發表了一篇關于李某案的文章,披露了慧聰自首的過程。
據介紹,2021年4月,在全國首批政法組教育整頓期間,第九督導組一進山東,一個“反常”的案件立馬引起了督導組的重視——棗莊李案。本案中,“黑老板”李某及其犯罪集團盤踞當地20余年,涉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采礦等15項罪名。甚至公然持槍打架。該團伙積累了數億資產。然而,如此重大的涉案犯罪背后,卻沒有立案偵查的“保護傘”。
“我們對這個案子不滿,一百個不滿!”在群眾走訪過程中,這是督導組聽到的最直接、最響亮的聲音。 “黑”過了嗎?為什么“保護傘”沒有被碰過? “沒問題”會是更大的問題嗎?帶著群眾的質疑和期待,督查組直接向山東建議,成立專案組督查案件,查到底。
文章稱,棗莊當地辦案機構也有這把“保護傘”的線索,但在偵查過程中總是遇到重重阻礙和困難。由于李某等人在當地經營多年,所從事的采礦業資金密集、資源豐富,形成了錯綜復雜的關系網。李案變成了草草了事的“大雜燴”。
對此,督導組提出督導建議。山東省委高度重視,迅速調動全省精銳力量,成立專案組,果斷升級案件。 “黑老大”李某等人也被異地關押,盡可能消除反抗干擾。此后,案件查辦走上“快車道”,迅速梳理公職人員違法違規線索61條。其中,“大保護傘”由專案組直接推進,“小保護傘”由專案組指導下棗莊辦案機構查處。
加速辦案迅速取得突破,強大的震懾力讓涉案公職人員坐不住了。許多人選擇自首來說明問題。 5月13日,山東省政法委副書記惠從兵向山東省紀委自首,主動對李某受賄等問題作出說明。山東省紀委立即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并立案調查。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后,原先的“一百個不滿”案例受到了群眾的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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