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運的家用7座車輛必須強制噴字嗎?有無法律依據
2023-07-24 11:23:05
作者:蔡金盛
七座汽車的側面不需要噴字 法律依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GB7258--2012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8條規定:所有客車(專用校車和公共汽車除外)應在車門附近外部易見位置標明該車乘員座位數。
如果沒有營運性質,則不需要強制噴字。一般情況下,非運營的家用七座車是不會強制噴字的,交管部門為了快速識別出運營車輛,所以會強制在運營性質的七座車上噴字,從而方便檢查。
營運車強制噴,非營運車不強制噴。強制噴字的是營運車,強制噴字是為了執法人員快速識別營運車輛;如果是面包車,現在已經不強迫噴了,只要你的行駛證上不是營運性質就不會強迫你噴字。
國家并沒有法律法規規定七座的汽車側面一定要噴字,但在《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規定了不同種類的車應噴涂的質量和種類。
強制噴字的是營運車。只要你的行駛本上是營運車輛的性質,是必須要噴字的,可以讓執法人員快速識別營運車,便于檢查。只要你的7座車的行駛證不是營運車性質,就不用強制噴字。
但如果你的行駛本上是非營運車輛性質,如果有人來給你噴字,你就可以非常自信的去制止,出示你的行駛證,沒有任何一個法律依據,說可以給非營運車輛噴字。如果你被強制噴字的話,可以去投訴,可以去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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