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為什么扣我車
2023-10-10 10:25:22
作者:蔡金盛
1、但是,我認為拖車、扣車是一種行政行為、執法行為。行政行為、執法行為是交警部門的法定職責,不應當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即使產生費用,也應由行政部門來承擔。
2、交警扣車扣證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調查、勘查、檢驗、鑒定而扣車,因機動車存在無牌無證、證件存在偽造變造、駕駛人員違規違章、車輛存在改裝拼裝等等,都可以成為扣車扣證的原因。
3、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愿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交警無權以賠償為由扣車。
4、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扣車嗎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可以扣車。應該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交警不能繼續扣車,所扣車輛和物品及證照應在5日內交與車主。
5、解答發生交通事故且對方被認定為全責,可以對車輛進行扣留。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6、法律分析:雙方需要協商,協商不成根據交警部門調查的結果確定責任。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3日內申請復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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