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報廢車輛是如何去處理
2023-11-21 15:50:49
作者:蔡金盛
交通事故中導致車輛報廢的,車主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門出具委托書,讓物價管理部門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部門作車輛評估報告,也就是車輛損失鑒定書,車輛估價值多少錢,然后才能按價索賠。因事故導致車輛的報廢,已注冊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的相關證明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交通事故車輛報廢的處理步驟如下:
第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1)汽車所有人拿著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經達到了報廢使用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沒有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因交通事故需要進行報廢的車輛,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拿著《通知書》可以自己選擇一家合格的回收汽車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車主拿《變更表》、《__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按照規定要上報審批,辦理車輛報廢登記。
第二、拿著材料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車輛報廢保險理賠準備的材料有:保險單證、行駛證、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保險單、車輛牌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故車輛證明材料、汽車報廢通知單。汽車事故車報廢保險理賠按照國家法定的賠損率算理賠的金額。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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