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六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2023-11-21 15:54:06
作者:蔡金盛
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國6于2019年7月1日實施,其余地區國6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發布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第四條第(十五)款明確規定2019年7月1日開始,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全國15個省、直轄市相繼出臺了于2019年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文件,也就是從2019年7月1日開始,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車輛才能上牌。
國六排放標準執行后,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車輛必須滿足國六排放標準的要求,對于排放標準以下的車輛將禁止銷售、注冊和轉入,國四和國五排放車輛將只能報廢或者外遷到還未實施國六標準的地區。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中規定:
第十六條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取消普通柴油標準,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等提前實施。
第十七條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構建全國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注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
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有條件的城市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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