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酒駕新規
2023-11-21 15:55:43
作者:蔡金盛
8月23日,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提請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刑法修正案草案把“醉酒駕駛”定為犯罪。
將醉駕、飆車, 情節惡劣的, 定為犯罪。
根據刑法修正案草案, 凡醉酒駕駛, 即便不發生嚴重后果, 也可能會被判處刑罰。
200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 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 酒后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 每年由于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后駕車有關, 酒后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 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2010年8月,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首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醉酒駕駛或被判刑。
危險
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 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 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 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 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于酒后駕車者而言, 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 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
當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mg/100mL時, 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達到100mg/100mL時, 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4.7倍。即使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 交通事故的危險度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2倍左右。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 該規定指出,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 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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