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檢一定要本人去嗎
車輛年審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但需要準備好材料,包括:汽車、行駛證、交強險保險單、身份證和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時,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等。
審車的資料有:
1、行駛證原件;
2、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果是請人代理審車的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車輛行駛證原件;
3、有效期內的道路交通強制保險單,如果副本頁已丟失,就帶上交強險的正本,并且A4紙復印一下;
4、車輛。
汽車年審的流程:
1、進行機動車外觀查驗,主要檢查機動車是否有改裝、安全隱患,打開發動機引擎蓋記錄發動機號并拓印座位底下的車架號,同時隨車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燈陳列在車后;
2、進行基本的檢測后,就去年檢車業務大廳繳費,預繳費為300元,多余部分最后會退回來,而在繳費時還要查驗車輛違章記錄,確認沒有后才能繼續下面的步驟;
3、把登記表交由現場工作人員,檢測尾氣、燈光、剎車、底盤等項目;
4、檢測完畢后工作人員會根據編號遞給檢測單,如果檢測一切順利通過,只需要去年檢車業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檢”標,有孔的月份就是下次檢驗的月份。
綜上所述,七座車一般2年一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最開始六年內每兩年檢驗一次,超過六年后的,一年檢驗一次,超過十五年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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