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撞行人怎么定責
2023-11-23 15:48:52
作者:蔡金盛
一、電動車撞行人怎么定責
電動車撞行人的責任劃分如下:
(1)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的,該當事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2)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的,根據他們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和過錯程度進行評估,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如果各方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那么就屬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不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于保險公司不賠償的部分,有以下規定:
(一) 如果是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根據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 如果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沒有過錯,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過錯,應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減輕程度根據過錯程度而定;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則最多承擔10%的賠償責任。
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導致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依據管轄范圍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規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進行處罰;
5、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6、雙方達成協議后,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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