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如何復議
2023-11-23 15:53:09
作者:蔡金盛
對交通違章處罰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安交通管理當場處罰決定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主管公安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車主對違章有異議時,具體復議方法是,先去各大隊機動車違法處理大廳核查違法照片或錄像。如看完錄像還覺得有異議,就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最快捷的復議方法是到支隊辦公大樓復議。
行政復議請備齊:行政復議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駕駛證、行駛證、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機關強制措施憑證復印件,交通違章行政復議代理人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書料等資料。
擴展資料:
可以申請復議違章:
哪些交通違章可以到交警大隊申請復議?發生以下情況,車主都可以去申請交通違章復議,根據事實情況,判斷車輛是否發生違章:
一、屬于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二、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四、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后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六、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七、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八、其他依法不予處罰或免予處罰的。
以上八種情況,司機可以通過要求調看監控錄像的方式,來提交行政復議的證據。另外,屬于二到六種情況的,還可以當場申請警方備案的方式,來提交行政復議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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