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駕駛證被扣分有違章多久不處理會被吊銷
2023-11-23 17:59:20
作者:蔡金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五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五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也就是說,如果你有違章記錄未處理,記分會轉入下一記分周期累積滿12分為止,達到12分還沒有處理就會被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如果這樣的情況下無證駕駛,會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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